万宁市教育局关于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校车接送学生的通知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各相关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本文来自织梦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全面排除校车安全隐患,我局在11月初组织人员对全市11所民办学校和150所幼儿园接送学生用车进行全面检查。我市部分学校、幼儿园存在使用不合格校车、聘请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员驾驶校车与驾驶证不符、租用社会营运车辆等违规行为,导致接送学生校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接送学生校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等文件规定,请违规学校、幼儿园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校车、聘请没有校车驾驶员资格的驾驶员和租用没有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各违规学校、幼儿园要尽快配备国家规定专用标准校车、聘请有资格的驾驶员和租用有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营运车辆并完善相关手续方能接送学生。在停止接送学生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联系学生家长做好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本文来自织梦
各相关学校要尽快将此文印发到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停止违规接送学生和尽快配备国家规定专用标准校车、聘请有资格的驾驶员和租用有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学生上下学安全。
本文来自织梦
内容来自dedecms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copyright dedecms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100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