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求强化依法治理与道德约束,构建以法律、道德规范调节为手段的社会治理方式。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审判前沿阵地,承担着很重要的审判任务,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十分密切,是社会治理机制和社会治理秩序的维护者。近年来,万宁市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积极履行职能,通过审判活动的成果引导社会朝着正常、有序、和谐方向发展,守护法律规范,调控社会秩序,推动了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不断创新,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找准社会治理创新的切入点,创新矛盾化解机制。针对近年来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增多、诉讼主体多元化、案件复杂化的趋势,兴隆法庭不断加强民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的建立,积极推动建立大调解格局,创新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创新调解方法,推动诉讼调解。在丰富的审判实践中,兴隆法庭创新工作方法,逐步完善并推行了抢抓关键法、利益平衡法、辩法析理法、案例诱导法、借力使力法、组织助力法、冷却处理法和温情感化法等八种调解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推进人民调解。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召开调解工作会议、选任调解助理员等方式,兴隆法庭逐步构建起一套协助调解网络,三年来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56件,有力地减轻了法院工作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三是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兴隆法庭不断加强与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农场的联系,和当地干部一道办案,调解工作往往事半功倍,使很多纠纷化解了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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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抓准社会治理机制的新难点,研究解决基层新矛盾。近年来,随着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步伐加快,兴隆旅游区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兴隆法庭辖区内的土地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件迅速增加,已经成为法院审理的重点和难点案件。对此,兴隆法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大力开展调研,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司法建议,推动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实行多元调解,化解土地纠纷。对于在土地流转、互易中公然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兴隆法庭开门立案、依法受理,坚决打击外来资本、暴力和邪恶势力对农民合法权利的侵害,并主动配合党政部门解决涉及群体性利益的纠纷,三年来化解各类土地纠纷案件73件。同时,积极开展对合作农场等创新经营模式的调研,建议立法机关抓紧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法规,对征收征用的程序、补偿标准等作出全面规定,为基层提供法律依据。采取联动调解,化解房屋买卖纠纷。兴隆法庭积极建立司法与行政的联动机制,在处理这类房产纠纷案件中及时与住建委、信访局联席办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各方积极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并注重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尽力缓解主业与开发商之间的对立情绪,为纠纷的解决创造和谐氛围,促进了矛盾化解。三年来解决各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24件,总标的额1356万元。调解和预防相结合,化解物业纠纷。兴隆法庭成立了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官及时受理、调处物业纠纷案件,三年来化解物业纠纷案件223件。在此基础上,兴隆法庭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司法建议,建议为物业管理行业设置统一标准和管理机构,并积极筹备在各个小区设立物业纠纷法律服务点,将服务方式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最终达到化讼、少讼、无讼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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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夯实社会治理创新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司法工作中的体现就是司法为民。三年来兴隆法庭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为群众诉讼、维权提供了便利。依托特色法庭,开展便民审判。针对辖区诉讼类型和诉讼主体的多样性,兴隆法庭创造性地开办了多个特色巡回法庭。旅游旺季,“旅游法庭”在节假日期间巡回办案,化解辖区内旅游纠纷,为游客提供便利;农忙时节,“瓜菜法庭”不辞劳苦走到田间,化解农产品买卖纠纷,让当事人不因诉讼影响农业生产。三年来,该庭“特色法庭”办理案件724件,占到收案总数的40.2%,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开通“绿色通道”,加大维权力度。自党的十八大要求加强对诉讼当事人的人权保障以来,兴隆法庭积极加强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开通了“绿色通道”,为其减、免、缓交诉讼费用,三年来共为124名当事人减、缓交诉讼费427524元,充分确保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窗口建设,完善诉讼服务。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程序指导,耐心帮助他们完善诉讼请求和诉讼手续。对于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的当事人,积极创新立案服务,为其实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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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效,把握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首先要实现自我突破。兴隆法庭从审判规范、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入手,狠抓审判业务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从根本上避免发生信访。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制。兴隆法庭落实了案件分级负责制,在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法庭庭长为成员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层层落实调解工作,逐步营造了“全员抓调解”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章立制,以制度促管理。兴隆法庭根据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将审判任务分解到人,实行一案一评一措施,人人负责、人人担责,严格保障案件质量。三是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提高审判效率。对于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该庭要求尽量采用速裁方式进行审理,争取在立案后5天内审结,快速化解大量矛盾纠纷,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四是加强廉政监督,保障司法廉洁。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工作重点逐步由事后问责转向事前事中监督为主、以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标为主,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