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检察院强化开展追诉漏犯工作成效显著

移动版  2015-03-18 11:15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本报讯(通讯员胡振中)追诉漏犯,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案件的时候,发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遗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建议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万宁市检察院追诉漏犯案件在2011年以前数量很少,2009年至2011年3年的年均数量是1件2.7人,在全省一直排名靠后。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市检察院转变思想,迎难而上,把追诉漏犯工作作为提高公诉案件质量的突破口,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做到既无错案又无漏犯,切实提高公诉案件质量。2012年,市检察院追诉漏犯9件22人,是前三年平均数的8倍,追诉的漏犯占同期提起公诉人数的3.8%,所追诉的漏犯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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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思想意识,克服“不愿追”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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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诉漏犯工作,从审查发现漏犯开始,到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走访调查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抓捕漏犯,开展社会工作促使漏犯投案,与法院沟通协调,跟踪案件的审判过程,到法院对漏犯作出有罪判决为止,整个追诉漏犯的过程对于本就繁重而且时间紧张的公诉工作,无疑对办案人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总结前几年追诉漏犯工作开展不利的原因,主要是办案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够,对于因追诉漏犯工作要增加大量的工作量,主观上存在不愿追的思想。针对此种情况,2012年,市检察院提出“不追诉就是失职、不善追诉就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强调要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并将追诉工作作为考核干警履职能力、专业化水平的一项指标,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从意识上克服不愿追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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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审查工作,注重对特殊类型案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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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在多年的追诉漏犯工作中,总结出容易出现漏犯的主要有:共同犯罪或团伙犯罪案件中的同案犯;衍生犯罪案件中的衍生犯,如盗窃罪往往伴随的衍生犯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盗窃罪时容易出现漏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针对这些案件的特点和易发生漏犯的规律,市检察院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这些类型的案件作为开展追诉漏犯工作的审查重点,要求办案人员在审查这类案件时要做到“眼勤”、“脑勤”、“口勤”、“腿勤”,通过全面细致审查和认真深入的调查,发现疑点和破绽,深挖漏犯。2012年所追诉漏犯中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案件被告人15人,占追诉漏犯68.18%。 本文来自织梦

  三、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漏犯能追得准、诉得出、判得好 dedecms.com

  发现漏犯以后的,侦查追捕工作仍然需要公安机关配合才能完成,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建立了“公诉引导侦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就追诉漏犯的侦查工作出现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与公安机关进行磋商,另一方面,还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法律适用上的沟通,避免因认识偏差造成漏诉,从源头上避免漏犯的出现。例如,在追诉漏犯的侦查过程中,办案人通过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另外,市检察院还特别注重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衔接,通过与合议庭交换意见等方式,适时提出量刑建议,使漏犯得到其应有的惩罚。 copyright dedecms

  四、强化调查工作,注重追诉漏犯的质量 织梦好,好织梦

  要发现漏犯的线索,除了细致深入的审查案卷材料外,更重要是实际调查和走访,例如,从被害人陈述中发现疑点和线索,确定追诉漏犯的突破口;从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现问题,向其交待立功政策,不放过任何可疑环节,令其不能自圆其说从而交待同案犯。改变以往公安机关报送什么材料,公诉部门就审查什么材料的“侦查引导公诉的模式”。如顾某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称凶手除了顾某某外还有其他人,但是被害人除了顾某某外,对其他打他的人都不认识,经过和公安机关一起走访调查,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教育工作,最终犯罪嫌疑人顾某某交代了有其他三名同案犯也参与了殴打被害人,但犯罪嫌疑人只知道这三名同案犯的外号,不知道真名,都是与犯罪嫌疑人顾某某同村的,根据这一情况,办案人与公安机关找到该村的村干部,通过村干部的帮助,最后成功劝使三名漏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五、强化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意识,注重追诉漏犯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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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多人共同实施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伤残的案件时有发生,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被害人受伤致残,导致被害人失去正常的劳动能力,生活没有了保障,所以对于这类案件的被害人来说,比起得到刑事判决书,他们更愿意得到的是尽可能多的赔偿。针对这一特点,办案人在追诉漏犯的过程中,特别注重沟通协调工作,一方面向漏犯及其家属赔偿讲解法律的从宽政策,另一方面对被害人的赔偿要求进行梳理,去除那些没有法律支持的赔偿要求,最终是双方能够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协议。漏犯通过积极赔偿得到了法律的从宽惩处,被害人通过得到赔偿,能够缓解因致残而给生活带来的压力,这种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往往使这类案件能够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案。例如,在办理谢某某等人的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被害人的头部收到严重创伤,经鉴定,伤情属重伤并五级伤残,除了巨额的医疗费,被害人今后更是生活不能自理,年仅25岁的被害人如何去面对今后的生活。经过一番努力,办案人成功追诉本案漏犯5人,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的过程中,办案人通过做漏犯及其家属的法律教育工作,使这5名漏犯愿意尽全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本案最终通过追诉漏犯使被害人得到的赔偿增加了30多万元,本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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