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

移动版  2020-02-20 23:02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2月1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明确从19日起到疫情结束前,,全省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度。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通知明确,拟复工项目按照《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所规定的复工条件,以及《海南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且已达到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

内容来自dedecms

备案采用告知承诺制,企业可通过海南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项目跟踪服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上传项目复工承诺书等备案材料。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装配式建筑构配项目的复工生产同样参照告知承诺备案制度规定执行。(杨洲) copyright dedecms

[责任编辑 王雯君 ]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1052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