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的网恋,可耻的网婚

移动版  2020-02-24 18:00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无聊的网恋,可耻的网婚

  网络的发展和普及,给人们学习、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也给浮躁和贫乏的情感世界带来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江西新干县一男妻结婚七年,并生育一名六岁小孩。两个月前,其妻子意外发现丈夫在网上与一名女网友聊天,双方互以“老公”、“老婆”相称,丈夫甚至将妻子一些个人隐私细节泄露出来讨好“网络妻子”。其妻难以忍受,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院,提出离婚。日前,该县法院认定男方精神出轨,支持女方离婚诉请,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网恋”、“网婚”只是一种网络游戏。在网上恋爱、结婚是虚拟的,没有肌肤之亲,也不会影响现实生活。由于出于好奇,一些人乐于在网上体验所谓“柏拉图”式的精神爱恋,以此来打发寂寞时光、排解压力和弥补现实婚姻的情感缺陷。

  不可否认,“网恋”、“网婚”可以弥补了一些人的精神空虚,也可以排解一些人的内心的压力和不良的情绪。未婚者“网恋”、“网婚”倒情有可原。但对已婚者来说,如果沉迷于网上与“情人”打情骂俏,无视现实中的爱人和孩子的存在,甚至毫不忌讳的将妻子一些个人隐私细节泄露给“网络妻子”,这显然超出了普通男女的关系。由此带来的夫妻间的微妙变化,其危害性显而易见。这是任何做妻子的也是接受不了的。这种亦真亦幻的“网婚”,一旦从网络上转化到现实中来,必定影响夫妻感情,甚至导致现实婚姻的解体。 本文来自织梦

  据最新《新周刊》公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6263个被调查者中,32.22%的人的“一夜情”对象是通过网上认识的,这个数据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一夜情”。另据新近统计,中国大陆已有10余万人在网上“结为夫妻”。因“网婚”而破坏夫妻关系的纠纷越来越多,“网婚”已成为危害婚姻、家庭的主要“杀手”。

  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的婚姻关系是以婚姻登记为原则,由此可见,对于“网婚”,现有法律规范仍然无法调整和规范。“网婚”虽然不是真正的婚姻,也不构成重婚罪,但是“网婚”是一种精神出轨行为,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同样像婚外情一样,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彼此忠诚,挑战了传统的婚恋道德、家庭伦理。

  网络是一把“双刃箭”,唤醒沉迷于“网婚”中的男女已刻不容缓。为了家庭的和谐和幸福,但愿人们扬长避短,防止陷入“网恋”、“网婚”的陷阱,从而走进痛苦的深渊。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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