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出台八项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疫情造成的生产经营困难

移动版  2020-02-29 05:06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新华网海口2月27日电(记者刘邓)海南省26日已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全省性的复工复产在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八项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疫情造成的生产经营困难。 copyright dedecms

这些措施包括开辟“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缓减免诉讼费用;灵活采取保全措施;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区分情况采取执行措施。 copyright dedecms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坚持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引导中小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等方式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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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如无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的,不会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同时严格区分中小企业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违法所得的,不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本文来自织梦

审慎适用“执转破”程序。对于主营业务发展良好但受疫情影响而暂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中小企业,法院一般不适用“执转破”程序。对于具备重整、和解条件的中小企业,法院将积极引导当事人重整、和解。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破产重整期间投资者招募困难或者无法制订可行重整计划草案的,可以适当延长破产重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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