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22日讯(记者王忠新杨琼文通讯员殷潇潇)近日,万宁市一名男子打电话给其女友数次,女友均未接听,反倒由同行的其他男性接听。男友因此醋意大发,赶到女友住处,闯进去将接听电话者一顿狂殴,造成他人轻伤。日前,万宁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男子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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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1日1时许,被害人张某和郑某在兴隆华侨农场世博网吧对面出租屋郑某的房内休息,被告人王某多次拨打其女朋友郑某的手机,均由张某接听,王某遂产生报复张某的念头。当天2时许,王某纠集王某某、黄某等3人一起窜到该出租屋,踢门入室对张某进行拳打脚踢,造成张某脸部和胸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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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张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张某同意被告人王某一次性赔偿其经济损失人民币9000元,张某对王某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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