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弃了以前大半的衣物,有一天突然不喜欢了,浑身不舒服,看着、存着都觉得是前进中的障碍物,于是果断丢掉,身心舒畅。
这样的丢弃,与发疯奢侈无关;这样的丢弃定会寻找到另一个出口来慰藉自己。
生命中的29年,我都不知道什么样的衣服和打扮适合自己,也不会花过多的时间去寻找,觉得无用,看到别人如何穿好看,或者众说纷纭,今年流行什么样的,果断套在自己身上,我不是一个不爱美的人,但在审美的世界里,我是极其底层的。
穿着被大家说着认为还不错的衣服,玩着时下比较流行的小游戏,改变着脑袋上的造型,逛着白天五彩斑斓、夜晚灯红酒绿的大街小巷,我觉得我在紧追时尚,没有与社会脱轨……
可是这些是我真正所喜欢的吗?恐怕不是!
我喜欢什么呢?
在我特别忙碌甚至疲惫不堪时,随手翻开一本书,立马觉得我得到了充分的休息,身体的休息、心灵的洗礼。这样的双重享受是我以前都不曾感受到的,渐渐的我刻意的学会了忙里偷闲,得空就翻几篇看看。突然有一天我似乎觉察到我自己的改变了,我把思考时下什么比较流行的时间放在了读书上,并且乐此不疲。这样的改变也足足吓了我一跳,因为没有预告,自然而然潜移默化的。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觉得舒服,自然没必要去排斥,我开始买书,买衣服的钱被占用了,我开始阅读,天马行空的思考被终止了,日子虽然不那么惊心动魄和绚丽多彩,但前所未有的喜欢和充实。
随着这种改变的开始,我渐渐的发现我开始看不惯家里的一些东西,尤其是衣服和那些华而不实、所谓追求时尚的产品,在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挣扎后,果断摒弃。
舍弃的当时有一些心疼,大都因为曾经花费了我辛苦挣来的钱,然而丢弃后的放松让我觉得没什么可留恋的。
我减掉了染有颜色的卷发,留起了舒服顺直的长发,舍弃了亦爱亦恨的高跟鞋,换上了舒适的平底鞋。那些曾经认为很凸显身材的修身衣物,也果断告别,因为我不再盼望通过这样的衣物来挣得回头率,那些舒适干净简单的衣服才最合我意。
日子,本来很简单,过着过着就复杂了,如果再回到简单,很多人不舍得,我却是个另外。舍弃这些之后我无比欢喜,每天都是舒适的。
我喜欢一本书的温暖,一件简单衣物所带来的平静与和谐,我期待我能将读书真的变成如吃饭睡觉那样的生命常态,一旦潜入生命,此生定无法更改,也不需要更改。“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样的句子第一次看到时,我简单的理解为,读过书的女人必然很耀眼很华丽,很为众人所敬仰,那人群中最熠熠生辉的必然会是读书最多的那个人。可是现在看来我错的是那样的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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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子,一个爱读书的女子,,必然不会成为焦点,因为她多半是安静的;一个爱读书的女子自然也不会因为耀眼而为大家所敬重;因为她不会有那么强大的气场,一个爱读书的女子,美丽的不会那么刺眼、安静的不会那么沉闷、喧哗起来也不会那么聒噪。
爱读书的女子,给人的感觉不太好形容,大概就是简单的“舒服”二字吧。于我而言,这两个字是此生最大的褒奖。
我期待书继续给我带来改变,我盼望能一直做一个爱读书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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