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省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组织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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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政府资金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劳动力密集技术含量较低的各类项目工程,用工优先招录贫困劳动力,比例不得低于新招录人员数量的10%……海南日报记者4月29日从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获悉,全省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组织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专项行动,确保在6月30日前,只要贫困劳动力有务工意愿的实现其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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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印发的《海南省组织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指出,各市县、各部门应多形式、多渠道积极推进贫困劳动力务工,通过精准就业扶贫,实现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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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务工的渠道主要有:跨区域输出一批、就地就近安排一批、政府工程项目吸纳一批、公益岗位保障一批。组织务工的工作措施主要有:进一步摸清贫困劳动力的底数;组织力量动员发动贫困群众积极务工增收;实现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提升就业帮扶精准度;充分发挥劳务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劳务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推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做好贫困劳动力务工服务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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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好贫困劳动力务工服务保障方面,我省要求:一是对贫困劳动力省外务工的,市县主动与其用工单位对接,统筹做好交通运输等保障工作,确保及时运送到岗。二是推进扶贫企业、扶贫基地(车间)、扶贫项目开工,,提高扶贫企业复工复产率。三是使用政府资金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劳动力密集技术含量较低的各类项目工程,用工优先招录贫困劳动力,比例不得低于新招录人员数量的10%。四是以扶贫专项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安排不低于岗位总数40%的岗位用于安排贫困劳动力。五是以政府资金实施的人居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每个项目贫困劳动力务工比例不得低于新增用工总数的30%;准备实施的项目,贫困劳动力务工比例不得低于用工总数的30%。六是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基地(车间),要加大贫困劳动力用工比例,贫困劳动力用工人数较去年增加10%以上。七是在已有公益岗位基础上,开发不低于原有公益岗位总数10%的新增公益岗位。八是各市县使用贫困劳动力的4000个生态护林员,未完成选聘的,要在5月31日前选聘到岗;鼓励其他护林员岗位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九是全省可设置960个扶贫公益岗位。(记者傅人意 通讯员潘志勇 杨先辉)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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