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5月10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经海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海口市教育局5月9日印发《海口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海口市乡镇幼儿园各年级5月13日开学;城区幼儿园大班5月18日开学;城区幼儿园中班、小班5月25日开学。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方案》明确,证照齐全且符合开学条件的幼儿园于5月11日前提出开学申请。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机构发放准予开学通知。 本文来自织梦
根据要求,各区防疫指挥部要严格把握开学验收标准,没有组织开学方案审核和实地验收的不能开学;实地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开学;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突出的不能开学;校园防控管理不到位的不能开学,,存在问题的要整改到位再开学。 内容来自dedecms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各幼儿园要做好开学前各项工作,确保园区师生生命安全。在疫情结束前,各幼儿园停止组织聚集幼儿的园内外大型集体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原则上不组织幼儿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师生春秋游,不组织任何在幼儿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记者计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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