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野草一定是上苍的使者,是来为世间万物造福的。它,无私而宽厚,具有舍身利他精神。如斯,赞美野草,也就是赞美了上苍。
在这一丸母性的地球上,生命力最为顽强的生物,是什么?野草。它是植物世界里的旺族,不是几世同堂,而是百世同堂,千世同堂,甚或更长。野草野花,乃地球之暖被。满目苍绿,给人的感觉,多么生动而温暖。野草之美,难以形容,也难以着色。这些野孩子,满山遍野地疯跑,它们的衣着,千姿百态,光怪陆离,无奇不有。然而它们不萎靡,不疯狂,不华丽,也从不哗众取宠。泥土是它们的出生地,也是家。野草之生命力,顽强得出奇,难以用文字形容。说它千岁,说它万岁,都不够精准。它们的种子,可休眠于泥土或其他环境,恒久而无恙。一旦遇有适合生长的条件,就可萌发新绿。有报道说,在某国,考古学家在一处遗址里,发现一种植物种子,它已休眠1700余年,而生命之质丝毫未损。经过植物学家们精心培育之后,它生了根,拓了叶,蓬蓬然,兴兴然地又一次面世了。这使植物学家们惊喜不已,拊掌称奇。它的美名,叫做——藜。这不能不使我们对这个不朽的生命,,心生敬佩和高仰之欲望。由此看来,人在万千植物面前,没有丝毫自大自狂的理由。你看那些小小野草,它们可以上高山、下深海,在浩瀚大漠,也长得铿铿然,不屈不挠。譬如:驼刺,芨芨草,紫荆,以及沙漠之花。 copyright dedecms
然而,人这个智性动物,由于生而傲慢的缘故,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正面去看一眼那些在石缝里或马路牙子上,拱土而生的小小野草和野花们的。除非它们生长于比较显眼的地理位置上。譬如:太行石壁上的那些小野花,当你站在万丈悬崖下仰视,那些贴生于崖壁上的金色小生命,如此让人惊愕。它就是——太行悬崖菊。目视之余,忽然感到,它们是一群金色小蝴蝶,在吸附峭壁而酣然入睡。这是一处空阔山野里的奇异风光,世人难得一见。它们生于石壁,长于石壁,开花于石壁,连凋谢也还在石壁。乍看,不仅让人倒吸一口凉气,也不能不为它们的生存之境,心生忧虑。它们的根,究竟扎在了哪里?又凭何为生?它们这种超越极限的生存技能,是大自然赋予的,还是在漫长岁月里,自我修炼的结果?
假使它们生长于平原地带,我们会不会像现在这般,惊奇地细细地去观赏它们?也许,只会当做一种极普通的开花生物,瞄它一眼,便匆匆而过吧?假使它们的种子,在飘游中落于农田,并发芽拓枝,农人们一定会毫不怜惜地锄掉它,扔于田垅之外。以人类自私的习性而言,是因为它们长错了地方,有入侵之嫌。如斯,它生得再美再飘逸,也还是不可活的。理由是,它们不在自己所经营的利益范畴里,于是,人们称——杂草、杂花。一个杂字,就决定了它们生与死的命运。然而,这些被称为“杂”的花草们,生命力却极其顽强。锄了再活,铲了又生。 copyright dedecms
细细想来,现今人类果腹为生的一切农作物,如:高粱、玉米、稻谷以及杂粮,哪个不是从野草那里演化而来?从这个意义上讲,野生和家生,本是同根同族,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人,以利而取,也非都错。为生存计,去掉一些、保留一些的做法,也有它的合理性。有一位叫做爱默生的美国哲学家,对杂草有一个仁厚的定义:“还没有被发现优点的植物。”然而,这还是以利益为基础的。所谓优点,绝对是有排他性的前提。就是:于我有用则为优,于我无用则为劣。其实,一切生物的存在,都是天然合理的。人对草木的评判,却都带有片面性。野草生于地球,是先于人类的,应谓之先民。由此来看,优劣之说,岂不荒唐?野草,分布甚广,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譬如,水生植物,沙漠植物,草原植物,高原植物……它们在那个位置上,自由地生长,是美的,旺盛的,强大的。换个位置,就会有灭顶之灾。就庄稼而言,水稻,必须在水围里;而高粱,则不然。
再者,人们说,有些植物有毒性,是有害于人与其他动物的。可那是它所采取的自我保护手段,是有警示在先的。譬如:罂粟。是我们人类,硬是从它身上提炼出某些物质来,绝非其所愿。
假使,没有了这些野草野花们的呵护和装点,我们这个地球,将会是何等的萧条和死寂?一切动物,又凭何生存?
有一年秋天,我进入腾格里沙漠腹地,一眼望去,赤地千里连绵不断,没有一点生命迹象。在这里,连沙地植物,也不见一个。我的灵魂也顿时赤裸成一粒荒沙,躺在了那里。那种寂寥与空茫之感,不能不使我心生恐惧。在那个时候,多么渴望哪怕是一棵野草,或者一枝野花,能够映入我的视野?这使我猛然彻悟:在这个世界上,一棵小小野草或者野花,远比一粒价值连城的宝石或者珍珠,来得可贵。因为,它们是纯生命的象征。也因为这样,我在这浩瀚的沙地上,以竹杖感恩地挥写:向你们致敬——不朽的野草们!
作者简介:查干,作家,蒙古族,中国诗歌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