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以下简称省资规厅)在海口市组织召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保护专项规划》《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专项规划》《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3个《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邀请生态保护、规划、旅游、交通等方面的专家及省直有关部门、市县政府对3个《专项规划》进行评议,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
为贯彻落实《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资规厅牵头组织编制了3个《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省资规厅赴省林业局、省旅文厅、省交通厅就推进《专项规划》编制进行充分沟通,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及市县政府意见。同时,在充分吸收相关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对3个《专项规划》进行了深入修改和完善,旨在提高《专项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省资规厅相关负责人表示,3个《专项规划》严格以上位《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规划》为依据,并结合实际对上位规划内容进行了承接与深化。其中,保护专项规划以热带雨林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为重点,着眼于构建多尺度的生态保护体系,系统提出了国家公园保护重点规划项目;生态旅游专项规划坚持保护优先、秉持生态理念,科学布局生态旅游、科普教育等项目,统筹构建具有雨林特色的旅游服务体系;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构建起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快进慢游”交通体系,并对国家公园及外围区域的“五网”基础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合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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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对3个《专项规划》予以充分肯定,认为3个《专项规划》立足于海南热带雨林保护实际,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兼顾发展需求,相互衔接、统筹协调,提出了保护、生态旅游、交通及社区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管控措施和实施路径,符合我省“三区一中心”的发展定位,有利于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打造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靓丽名片。(记者陈雪怡 孙慧)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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