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法院“四个结合”推动司法作风建设

移动版  2015-03-19 10:26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本报讯(通讯员冯泽舟)自省高院统一部署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万宁市法院党组提出了“四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切实强化思想观念和组织职能,提升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有力地推动了司法作风建设的不断进步。

织梦好,好织梦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定期举办专家学者讲座、院领导授课班和学习交流会,市法院全体干警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最高院“五个严禁”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庸懒散奢贪”整治活动的开展,切实提升了全体干警的群众观念和岗位责任意识。通过举办司法礼仪比赛、征文比赛、司法作风评比,鼓励全体干警将具体思路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促使全院干警自觉改进司法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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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律与法律相结合,加强组织作风建设。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狠抓作风落实。市法院要求院党组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在作风建设上带头自查自纠,事事处处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各部门领导实行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所分管或所在庭室法官违规违纪的,必须承担管理失职责任,促使各庭、室、队领导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落实上,真抓实干,推动司法作风建设不断进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按照新诉讼法的有关要求,市法院迅速完善了各项诉讼制度,进一步推行立案、庭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判决理由、裁判文书公开和委托评估、拍卖等执行过程公开,严格依法办案;通过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把事后监督向案前、案中延伸,确保法院干警公正清廉执法;通过院领导明察暗访、建立考勤记录与廉政奖励挂钩制度整肃上下班纪律,严格管理法官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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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审判作风建设。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法院形象。通过加强立案庭等窗口单位的规范化建设,推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减少了立案流转环节,及时快捷地受理案件,并通过专业培训使全院干警文明礼仪水平显著提升,使市法院在2012年的万宁市政务礼仪比赛和2013年海南省职工文明礼仪比赛中分别获得一等奖和银奖的优异成绩,有效改进了队伍形象和业务作风。二是完善诉讼机制,切实服务群众。近两年以来,针对诉讼案件不断增多的趋势,市法院在司法资源上不断向派出法庭倾斜,通过和乐、兴隆两个法庭的建设为全院分流了60%的民事诉讼案件,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居民的诉讼,并通过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及时保全、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针对审判业务的新形势,市法院今年申请成立了交通法庭和少法法庭,将向社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审判、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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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与大局相结合,加强群工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多方协调,化解社会矛盾。为有效化解经济高速发展情况下迅速增加的社会矛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法院加大了对涉诉信访案件的调解、执行力度,遇到难以解决的案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重视发挥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妥善解决问题。今年在省委、省高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人大监督下,市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2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3万元,促成19件涉诉信访案件的息诉罢访,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获得了群众信任。二是履行社会责任,服务辖区建设。按照最高院“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市法院近年来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各项民生工程的开展,参与社会管理,特别是今年结合市委“三联三问三解”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职责,通过法官结对帮扶的形式帮扶农村困难群众30余户,筹集、发放扶贫款项8万余元,有力改善了帮扶群众生活水平,服务了辖区经济建设,改进了法院的群众工作作风。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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