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仿真枪非法制造枪支 万宁男子获刑3年

移动版  2015-03-19 11:00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原标题:参照仿真枪造枪支万宁男子领刑3年

  近日,万宁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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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陈某寿曾经见过他人持有仿真枪打鸟,便请教其制造枪支方法。2013年12月2日,被告人陈某寿产生制造枪支的念头,便携带其购买的枪支配件来到潘某标家,借用潘家的电焊机、打磨机等制造枪支。次日,陈某寿继续到潘某标家借用工具制造尚未完成的枪支。当日下午3时许,陈某寿在潘某标家清洗制造成型的枪支时,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并依法扣押枪型物品。经鉴定,所扣押的枪型物品经鉴定属于利用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具有致伤力。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万宁法院经公开审理此案后认为,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决被告人陈某寿有期徒刑3年。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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