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13日讯(记者王忠新通讯员胡娜殷潇潇)万宁市一名无业男子在他人胡椒园处贩卖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日前,万宁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内容来自dedecms
今年1月12日13时许,翁某在万宁市东兴农场东兴中学吴某家胡椒园处,分别贩卖价值50元的毒品给黄某、徐某、傅某等三人。黄某没有付款就先开始吸食。随后,公安民警将其四人抓获,当场缴获毒品46小管。 本文来自织梦
经鉴定,缴获的毒品净重2.24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另查明,翁某2008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3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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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法院认为,翁某曾属累犯,且是毒品犯罪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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