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胡林)日前,来自万宁市的杨先生向商报记者反映,9月下旬,他在海口市南海大道西8号海南京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公司)看好一辆汽车,并交300元意向金,汽车公司承诺优惠2.5万元。但10月18日前来提车时却被告知,不能优惠那么多。杨先生认为该汽车公司欺骗消费者,表示不再购买汽车,并要求汽车公司退还300元意向金,另外补偿300元损失费,目前工商部门已经介入。 copyright dedecms
10月19日,记者来到该汽车公司见到了杨先生。他告诉记者,早在8月份他就开始和该公司的销售人员进行联系,关注自己喜欢的车型。直到9月下旬,他来到该公司看好一款现代汽车ix35,并与销售主管张先生谈好了价钱。张先生承诺在原价18.38万元的基础上优惠2.5万元,并为其做好了预算。为表示诚意,杨先生还交付了300元意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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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告诉记者,10月18日,他来提车时,却被告知不能优惠2.5万元,只能优惠2.2万元。“由于店里做活动,我从中午1点一直等到晚上7点,却被告知不能优惠那么多,我觉得商家就是欺骗消费者。”杨先生说,这样的商家不讲诚信,他不敢在这买车了,以免汽车质量以及售后服务出问题,便提出让汽车公司退还300元意向金,并赔偿他多次从万宁到海口来看车的路费及吃住等费用共300元,但是张先生表示只能退还300元意向金,其他费用不该赔偿。
张先生表示,300元意向金并不是定金,且优惠活动只在9月份有效,10月份厂家补贴出现变化,所以公司的优惠活动也做出相应变化。杨先生没有在优惠活动期间提车,所以不能享受优惠。张先生说,他曾经提出再优惠1500元给杨先生以表示歉意,但是杨先生不同意。他认为赔偿300元给杨先生就是承认公司欺诈消费者所以拒绝。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对此,杨先生表示,他之前并没有印象商家说过优惠活动仅限于9月份,而在活动截止时也没有相应电话或者短信提示。他将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截止到发稿时,记者向杨先生了解到,目前工商部门已经介入正在进行调解。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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