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可获30万元奖励

移动版  2020-08-12 11:08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日前,澄迈出台《澄迈县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用地、加大科技创新载体补贴、鼓励企业参与申报、为科技人才提供服务保障等8个方面给予扶持奖励,加快推进澄迈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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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明确,在澄迈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新增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省级政策扶持资金外,县级财政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研发资金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后再次申请通过的,给予10万元的研发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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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有效期内将注册地从省外迁入澄迈,且签署3年内不迁出澄迈县承诺书,将获得30万元奖励;迁入澄迈县满一年后县级年税收达200万元(含)以上的,,将再获得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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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科技主管部门将按照《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筛选建立澄迈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记者余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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