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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王利志调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全县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工作。上任不久,由于帮助一建筑公司老板督促落实了久未拨付的工程款,王利志收到了该老板送来的3000元红包。“本是应该支付的款项,他含着泪水哭丧着脸来拿钱给我,还夸我是好人,那这个钱我看还是该拿。所以从那以后就想,反正别人给我送钱,只要没有第三者知道,拿嘛,就这个样子。”上任第一年,王利志就收受红包约80万元,而他当时每个月的工资才1600元。
2011年3月,王利志调任成都新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手握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审批权。一年后,王利志又再次兼任原县国投公司董事长。彼时,收红包已经成了王利志的一种习惯。企业主建筑商如果不送少送红包,王利志就“心里不舒服”,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到了后期,如果你今天来,陈总张总刘总,不拿钱给我,确确实实就有一种,用我们新津话来说,,你没打我的钱,我就不上你的心。有时候甚至于我拨了几千万上亿给你,如果你给我拿几千(元)、万把块钱,你纯粹是‘打发叫花子。’”王利志说。
王利志违纪违法金额达到2000多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的就有1109万元。2018年11月,王利志被查。2019年12月,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第二个心酸的是,(对不起)家里面的人,想到自己儿孙满堂了,却没有享受天伦之乐,反而在这个地方,下一步在监狱里面劳动改造,看不到自己亲人,真的是泪流满面。”王利志忏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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