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法庭裁决黎智英罪名不成立

移动版  2020-09-04 13:06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据港媒报道,“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于3年前参与集会时,在没有受到挑衅的情况下,涉嫌恐吓东方报业集团一名男记者。

内容来自dedecms


织梦好,好织梦

今天(3日)下午,西九龙法院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 dedecms.com


内容来自dedecms

图源:香港“东网”

本文来自织梦


内容来自dedecms

据报道,黎智英于下午约2时25分抵达法院应讯。黎智英被控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一名男记者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其受惊。一旦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和罚款2000港元。

内容来自dedecms


织梦好,好织梦

据港媒此前报道,受害记者的同事、证人出庭作供,指2017年当日黎在未被挑衅下,高声大骂受害记者,表情“非常凶狠”。

dedecms.com

资料图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来自dedecms

受害记者上周出庭作供,指当日在工作期间,遭被告爆粗指骂,对方更扬言“我实搵人搞×你”(我找人搞你)、“我已经影×咗你相”(我已经拍了你的照片),令他心理受创。上周五他作供完毕后,再遭疑似被告的“粉丝”咒骂,最终受害记者要在警员护送下,用西装外套盖着头离开法庭。

内容来自dedecms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了解《环球时报》的三观

dedecms.com

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or回到文章顶部,点击环球时报(微信公众号ID:hqsbwx)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织梦好,好织梦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1257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