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投入900万元扶持畜牧业

移动版  2015-03-19 13:33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本报讯(通讯员文军)近日,市财政统筹中央、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和市配套资金900万元扶持、补贴畜牧业,其中,150万元重点扶持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的养殖户,打造养猪村、养羊村等一村一品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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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财政扶持、补贴的对象是2012年10月—2013年4月在我市境内改扩建标准化栏舍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以扶持生猪、肉羊为主。中央、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栏舍建设补贴,市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种猪、仔猪和改扩建栏舍补贴,对单个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补贴不得超过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可于今年7月20日前向市畜牧兽医局提出申请验收;符合购买种猪及仔猪补贴条件的补贴对象于今年7月22日前向市畜牧兽医局提出购买种猪或仔猪补贴申请、登记,市畜牧兽医局审批后到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或专业合作社购买种猪或仔猪,并在7月30日前将购买种猪及仔猪有关证明、票据等材料报送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真实且公示无异议后,以“一卡通”形式直接拨付补贴资金。 内容来自dedecms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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