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潇 实习生 李晔宸)9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内容来自dedecms
《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内容来自dedecms
《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
《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dedecms.com
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本文来自织梦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1354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