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财政”解决“大民生”

移动版  2015-04-18 02:44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新华网海口12月21日电(记者孙志平、王英诚)海南省积极运用本不宽裕的地方财政资金,想方设法保障和推动众多事关民生的重大项目顺利进行,真正做到“小财政”解决“大民生”,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城乡,惠及百姓。

    受历史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海南省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发展之路,目前该省仍是全国典型的“小财政”省份。据海南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显示,该省财政之“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地方一般预算收支规模小。如2005年该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名列全国倒数第四,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居全国各地区最后一位。二是人均可用财力低。按总人口计算,2005年该省人均可用财力仅相当于全国各地区平均水平的83.98%。三是自给能力低,主要依赖中央补助。2005年,中央补助收入占当年该省一般预算支出的57.51%。

    “虽然我们口袋里的钱确实不多,但也要想方设法解民生之困。”在海南省财政厅厅长陈海波看来,实施什么样的财政政策,实际上体现了不同的执政理念和发展观。

    “民生为先、民生为大”是目前海南省委、省政府最重视的执政理念。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在各种会议上强调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省财政的钱要多掏一些用于老百姓,解决民生问题。海南省省长罗保铭强调得最多的事情也是民生问题,如在城乡合作医疗、城乡低保、职业教育、生态等方面要不断加大投入。

    2008年,卫留成、罗保铭分别在做客新华网和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表示“今后每年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

    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海南省在全国实现了“三率先”和“三提前”。“三率先”包括:一是率先免除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杂费。2005年,海南省率先免除了全省中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切实解决百姓上学难问题。二是率先完成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2005-2006年,海南省彻底消除了农村中小学的D级危房,切实改善农村教学条件。三是率先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2004年,海南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全国较早建立的省份之一。目前该省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农村低保对象15万人已全部实现应保尽保。

    “三提前”包括:一是提前一年免除农业税。2005年,海南全省免除了农业税,比全国提前一年。二是提前实现工资标准“统一加浮动70%”的目标。三是提前两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2006年,海南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省范围,比全国提前两年。

    海南省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力度之大,让生活在这个曾经非常贫困省份中的广大百姓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家住五指山市水满乡新村的村民卢德荣说:“新农合好啊,对我们有很多好处,生病就到医院治疗,这可都是政府‘掏腰包’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啊。”这位黎族农民目前还在家休养,他今年因患脾囊肿住院一个月花费一万元,由于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他最终报销了将近六千块钱。

    “农民种地不交税,孩子上学不交费,城镇居民和农民看病也能报销,以前大家心底的梦想,短短几年全部变成现实,这些措施确实让广大群众感到非常满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郑作生说。

    据陈海波介绍,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海南省财政厅坚持公共财政,坚持公共产品均等化,理财观念实现三大转变:一是由“事随财走”向“财随事走”转变,二是由“自我理财”向“公众理财”转变,三是由“管钱人说了算”向“用钱人说了算”转变,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认真做好小财政、大民生的文章。

    罗保铭表示,今后我们还想把普惠民生的、事关民生的大事,也就是老百姓民生最急需的事,作为我们经济特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使命,每年把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争取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方面能走出海南的路子。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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