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和乐法庭春节期间速裁调解两宗离婚纠纷案海南频道

移动版  2015-05-19 02:23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胡娜 陈天福)

为了积极落实“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两便原则,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和乐人民法庭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春节期间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及时快捷地为节后将外出务工的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copyright dedecms

大年初五上午,值班法官梁其云一来到办公室就接到陈某燕的民事诉讼状,陈某燕要求解除与廖某丰的同居关系。由于当事人陈某燕的情绪激动,要求法院立即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梁其云法官边安抚边劝解边了解具体缘由。经了解,陈某燕与廖某丰于1996年相识经自由恋爱,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于1997年10月生育女儿廖某娇,2001年生育儿子廖某男。由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同居后经常为了一件小事而发生争吵,甚至遭廖某丰的家庭暴力,这两年陈某燕为了维持家庭生计,外出打工,今年春节期间,陈某燕发现廖某丰有外遇,于是和廖某丰再次争吵,矛盾逐渐升级,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由于陈某燕初七将回东莞上班,要求法院尽快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梁其云法官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耐心调解下,最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陈某与廖某的非婚生女儿由陈某抚养,儿子由廖某抚养,抚养费由陈某和廖某自行承当,双方对孩子有探视权。

织梦好,好织梦

大年初七,上班的第一天,和乐法庭又接到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国营东兴农场的崔某和欧某及其儿子一起到和乐法庭递交民事诉讼状,崔某请求法院解除其与欧某的婚姻关系及判决原被告的婚生儿子由原告崔某抚养。梁其云庭长经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地进行劝解,原告态度较为坚决,被告也认为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没有继续维持的必要性,双方当事人都愿意离婚,但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由于被告欧某初八要去广东珠海上班,时间较为紧急,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梁庭长决定启动“速裁”机制,立即组织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的争执焦点为共同财产20亩槟榔园的分割问题以及对儿子的抚养问题,经主审法官梁庭长的耐心调解下,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原告崔某与被告欧某离婚;2.原被告的婚生儿子由原告崔某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负担;3.原告崔某向欧某支付人民币2万元生活补助费。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织梦好,好织梦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10000uw.com/view-14345-1.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