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拖欠18万工程款12年未还

移动版  2015-06-14 17:22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万宁的苏育君多次向本报投诉称,他1995年为当时的万宁乐来镇政府迁移烈士墓工程的工程款竟然追讨了12年没有任何结果。近日,记者得到确认,万宁市委主要领导已经就万宁乐来镇政府 (今后安镇)迁移烈士墓工程的工程款拖欠一事明确批示,责成并督促后安镇查明原因尽快偿还工程款。 dedecms.com

  垫资搞工程 12年拿不到工程款 内容来自dedecms

  1995年3月25日,苏育君作为 “乙方”施工负责人与 “甲方”万宁乐来镇政府签定了《乐来镇迁建烈士墓合同书》。合同书中说,“兹有乐来镇旧烈士墓拆迁与新建一座,位于东兴路处,镇政府委托和乐工程队迁建。为了讲信用,守合同,按时完成本项工程,特协订如下合同:1,承包形式,甲方以壹拾万元人民币包给乙方迁建。2,从95年3月28日起到95年4月25日止完成全部工程......6,拨款方式,乙方垫资投建,3个月内付清工程费,超过3个月未付完 (工程款),按银行利息付息。”合同签字为,甲方负责人:叶东雄、文进和;乙方负责人:苏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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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万宁采访苏育君时,他拿出厚厚的一沓材料让记者过目,其中有已经发黄破损的施工合同,还有苏育君给省民政厅写的请求政府拨款偿还他建烈士墓工程款的 “申请书”,也有万宁主管工业的前副市长的亲笔批示。苏育君说, “这个合同是和12年前当时的乐来镇政府签的,如今乐来镇已经合并改叫后安镇,镇政府的领导也换了好几茬,他们推来推去,我腿都跑细了,鞋子都跑穿了,12年啊,可就是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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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苏育君的说法,当初开始施工时镇政府前期给了2万元,剩下的8万元都是苏育君自己东挪西借筹措来的。工程完工了,苏育君的钱也花光了。以至有工人拿不到工资,堵着苏育君的门来叫骂,“骂得很难听啊!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至今还欠工人3000多块工资没发啊!” 本文来自织梦

  按照苏育君的计算,万宁乐来 (今后安)镇政府欠他本金8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过期不还支付利息的说法,本金利息加一起,万宁乐来镇政府 (今后安)共欠他18.5万元。 内容来自dedecms

  原镇领导 承认镇政府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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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按照苏育君提供的电话,找到当时负责烈士墓迁建工程的原乐来镇副镇长文进和。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文进和对苏育君表示 “同情和理解”。他说, “当时为什么要迁烈士墓呢?是因为上边让搞亮化美化,把瓦房改平房。那个老的烈士墓坐落在乐来墟中央位置,太旧,烈士家属到烈士墓烧纸也影响 ‘市容’,所以镇领导决定搬迁。但工程完工以后镇里穷,地方财政没钱支付这笔工程款,就拖了下来。后来考虑我们修的是烈士墓,这笔钱应该由民政局来出。我还亲自带老苏找过民政部门。哎呀拖这么久了,越来越不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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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镇领导 质疑合同的真实性 织梦好,好织梦

  现任后安镇杨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对苏育君的合同真实性提出了质疑。 “他那个合同就那么一张纸,有几个人签名,连镇政府公章都没有,这样的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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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苏育君提供给记者的资料中,有万宁市前任主管工业的何副市长的批示,在苏育君1998年给省民政厅申请拨款的 “申请书”中,也加盖了万宁乐来政府的公章。记者把这些提出来的时候,杨书记回答说: “即便能证明他 (苏育君)的合同属实,那也得有预算、支出等详细资料,还要问问税务部门如何收税,最后还得请示万宁市政府。”总之一句话,想拿到这笔钱,没那么简单。 内容来自dedecms

  市委领导批示 要求查明原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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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宁市委主要领导就万宁乐来镇政府 (今后安)迁移烈士墓工程的工程款拖欠一事明确批示,责成并督促后安镇政府查明原因尽快偿还工程款。万宁市委副秘书长李明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委督察室已经把市委领导的批示转给后安镇,希望后安镇尽快查明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并拟订还款方案,报给市委。(记者李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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