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与“蓝罐”这两个品牌的曲奇之争有了新进展。10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等与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因被认定对皇冠曲奇产品产地、质量的涉案广告宣传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皇冠丹麦曲奇的国内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益嘉公司”)在二审中败诉,被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按照一审原判,尤益嘉公司必须停止涉案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4万元合计204万元。这个案件最初起源于2015年,丹麦蓝罐曲奇将皇冠曲奇经销商尤益嘉公司、销售方当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告到北京石景山法院,认为皇冠曲奇产品正面图案与蓝罐曲奇产品正面包装、装潢近似。同时,皇冠曲奇对其产地、质量、制作成分进行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一审中,,法院认定皇冠曲奇产地虚假宣传,丹麦奇新蓝罐公司胜诉,判决获赔200万元。但尤益嘉公司不服北京石景山法院的判决,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丹麦蓝罐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近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在2014年之前,皇冠丹麦曲奇的产地一直是印尼。2014年9月4日其相关方丹麦丹尼诗公司收购丹麦卡哲公司后,部分皇冠曲奇产品才在丹麦境内进行生产。涉案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对皇冠曲奇产品的产地进行了虚假宣传。根据官网资料,丹麦丹尼诗公司于1988年注册,拥有Danisa(“皇冠”)的品牌权利,在全球拥有3个生产中心。上述丹麦境内工厂位于丹麦北部城市奥尔堡的小镇,集中生产供应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美国的曲奇。此外,该公司还拥有位于印尼的生产中心,由其授权印尼迈大集团生产。而第三个生产中心则位于中国山东济南。此外,法院也对皇冠曲奇所宣传的“皇家”身份做出了判定。由于皇冠曲奇的电商电视广告中使用欧洲宫廷人物聚会风格的图片和画面中配以皇冠曲奇产品图案,并使用“皇家”“丹麦皇室御用”“御制配方”“皇家御制”等宣传语,但是在该案中并无皇冠曲奇产品与丹麦皇室相关联的证据,因此法院判定认为皇冠曲奇的宣传存在虚假成分。2019年,皇冠曲奇的出品方、经销商反过来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蓝罐曲奇的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共六家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0万元。根据中国法院网的公告,皇冠曲奇方诉称,丹麦蓝罐曲奇对其历史、质量、曲奇产地、丹麦皇室御用称号等存在虚假宣传,同时在宣传中使用极限用词;此外,后者实施了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丹麦蓝罐曲奇”与“皇冠丹麦曲奇”存在特定关系;丹麦蓝罐曲奇还在新闻发布会上散布“皇冠丹麦曲奇”侵犯了对其蓝罐曲奇的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专用权等不实之词,并在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而贬低“皇冠丹麦曲奇”的商品声誉,损害其商业信用。目前,这一案件还在审理中。实际上,在法庭对峙前,这两个曲奇品牌就已经公开打了很久的口水仗。2011年,丹麦蓝罐曲奇曾通过官方微博澄清自家与皇冠曲奇无关,并称其为印尼曲奇;而皇冠方也经常发布丹麦相关信息,力证自己的血统。目前,在曲奇饼干这个细分市场上,丹麦曲奇依然是非常重要的一支,作为这个市场上的竞争对手,皇冠与蓝罐两个品牌的曲奇之争恐怕还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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