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郑州6月26日消息(记者李凡)日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沈庄第一村民组村民宋聚新等向媒体反映,,河南骏驰实业有限公司在位于郑州市玉凤路东侧、沈庄北路南侧擅自建设多处房屋,在他们家门前,属于违法建筑,他和周围的200多户村民多次反映呼吁拆除,郑州市规划局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拆除已经过去两年半,仍然没有拆除。
据了解,2005年12月,河南骏驰实业有限公司与沈庄第一村民组原组长宋留宝私下签约,以每年60万元的价格租赁15亩村民集体土地30年。但是宋聚新等表示,租地协议没有征求村民意见。此后骏驰公司违约失信,从协议签订至2009年12月前,未向村民组缴纳一分钱租金。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2006年,骏驰公司在租得土地后,未办理任何规划、建设手续,擅自建起汽车4S店,包括四层砖混结构房屋、两层钢架结构的房屋和一层钢架构房屋,建筑面积共11040平米。2007年,因城中村改造,沈庄辖区内包括骏驰公司4S店在内的所有单位、居民均要拆迁。但骏驰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拆除其非法建筑,阻碍沈庄城中村整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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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开始,村民们就不断向郑州市规划局反映骏驰公司违法建筑的问题,要求政府依法查处,维护群众集体利益。2012年12月郑州市规划局对骏驰公司下达了(郑城规)罚字[2012]第11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3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强制执行”。然而,河南骏驰实业有限公司并没有履行拆除。2013年2月8日郑州市规划局再次向河南骏驰公司下达了(郑城规)催告字[2013]第1006号《行政处罚催告书》。
记者了解到,催告书下达后,河南骏驰实业有限公司也没有向郑州规划局提出异议,但是拒不履行。2014年9月2日,郑州市规划局向河南骏驰事业公司下达了(郑城规)强决字[2014]第1006号《强制执行决定书》。
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四大队队长郎智超说:“随后骏驰公司把规划局告到了法院,现在一审结束了,规划局胜诉,对方又上诉到了中级法院。”河南佐达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军认为,对于此种情况,在二审判决之后,视法院的判决而定,除非法院下达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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