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6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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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统筹规划,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保护第一,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水平;坚持广聚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科研和文物修复队伍;坚持传承创新,挖掘弘扬石窟寺文化艺术魅力;坚持交流互鉴,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走出一条具有示范意义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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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到2022年,石窟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石窟寺重大险情全面消除,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重点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到“十四五”末,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内容来自dedecms
《意见》明确了石窟寺保护利用10项主要任务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加强督促落实,,切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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