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消息,,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调整的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明确补充医疗保险费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障和医疗救助支付之余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外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进一步明确管理模式。明确补充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管理,“支持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明确对困难群众的补充保障。明确“支持各区利用财政资金资助困难群众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紧密衔接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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