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组织开展重点人群关爱行动

移动版  2022-12-29 12:52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12月28日,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知,,提出自2023年1月至3月底,各地要通过开展重点人群关爱行动,全面实时掌握关爱对象的健康状况,及时解决就医用药等困难,提供疾病预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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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爱对象包括:农村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镇地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困难群体;按照《海南省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方案》(琼肺炎指〔2022〕136号),完成调查后标记为红色的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和候鸟人群。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扩大范围。(记者习霁鸿)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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