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家有房的记得收藏并转发一下这期节目。假如有人找你聊这么一个项目,说他们出钱在你家屋顶安装一个光伏发电设备,让你每个月可以躺赚好几百块,一二十年以后,这整套光伏设备就归你了,之后每年的发电收入在一到2万块钱左右,你干不干?首先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多方都能受益的商业模式。 织梦好,好织梦
做光伏设备的人可以把设备卖出去,资本方负责出钱,并获取他们应得的利息。因为这种贷款有光伏设备在做抵押,又有政策性的补贴和扶持,所以金融机构也愿意拿钱出来。后期运营的一方呢?可以通过发电卖钱来获得收入,并分一部分给农户。因为如果他们不用你家的屋顶,而单独去租地来建光伏发电站,那地皮租金贵不说,还要专门请人去看管。而如果把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在农户的屋顶,不仅利用了闲置的屋顶,还能隔热,同时农户还能顺道帮他们看管设备。所以给农户一些钱也是划算的、合理的,而整个社会也会因此受益啊,增加了电力供应的同时,还能减少碳排放。所以,我国一直在大力推进光伏下乡,尤其是去年适合在农村运行的分布式光伏的增长就同比增长了将近90%。不过,最近这个商业模式又被一些公司给玩坏了。本来一开始是运营方出面,用光伏设备抵押向资本方贷款,然后用发电卖的钱来支付利息和本金,并付给农户一部分钱。但后来这些公司嫌这样赚钱太慢呢,就把这种模式给改了,很多农户呢,就稀里糊涂的和光伏运营公司签了这个合同,他们以为自己反正一分钱没出,还在自家屋顶安装了那么大一块光伏发电设备,他能骗到咱什么呢?但在他们签订的这个合同里面,农户已经变成了贷款方,也就是说,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已不再是光伏运营公司,而变成了农户。表面上看,这对农户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反正抵押的是那一套光伏发电设备,而这套设备又是买了保险的,哪怕是被地震、冰雹、台风等破坏了,农户也不会遭受损失。
可这样一来,农户就必须承担另外两种风险。首先,农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了一笔债务。这会影响他们以后的贷款。比如我湖南的一位粉丝,他最近做生意,需要向银行贷一笔钱,可到银行一查,才发现他身上已经背了一笔20几万的贷款。虽然不是同一家银行,但人家也不愿意再带那么多钱给他了呀。而更大的风险还不在这里,而在后面。当运营公司不是贷款人的时候,他们在后续的运营、维护、维修和管理上就不再那么用心了。比如,当设备出现了大的故障,维修成本太高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拍屁股责任。更危险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极有可能只打算赚卖设备和安装设备的钱,也就是说,可能给农户安装一些劣质的、质量很差的光伏设备,用不了几年就报废了,反正他们也没有打算赚后面发电的那个钱。可问题是,他们可以拍屁股走人,而农户走不了啊,我国实行的多数是无限追索权贷款,,而不是有限追索权贷款。有限追索权贷款是银行顶多只能收走那个抵押物,不管抵押物能不能还清贷款,这笔贷款都必须要清账。而无限追索权贷款就是说,当银行把抵押的那套光伏设备收走,还还不清贷款的时候。
那他们有权利要求农户继续还钱,或者拿其他值钱的东西去抵债。比如你们家的那套房子,这才是农户最大的风险。所以我们在和光伏运营公司签订这个光伏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贷款方是谁。不能只听业务人员的口头介绍,总之,农户只能是屋顶的出租方,而不是自己贷款来投资这个光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