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8月与湖南米花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间按时缴纳房租电费等各项费用。2023年3月13日突然提出房东需要收回房子,要求我们租客一周内搬走,此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与其客服进行协调时,对方拒不负责,认为时房东的原因与他们无关。合同甲方为湖南米花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与房东完全不搭边,并且合同中明确规定此行为为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乙方房租、押金和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湖南米花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态度就是不想负责不想赔偿,,还推卸责任。 织梦好,好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