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震是南宋时期的学者,著有《春秋集解》《古今纪要》等多部文集。在他的一本文集中,記录了这样一件事情。咸淳四年(公元1268年),黄震任广德军通判。这天,黄震负责复核一桩命案,复核无误后,与守臣通签书才能施行裁决。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两个村民因为临界土地的划分而产生分歧,本来只是引发了几句口角,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其中一个竟然把另外一个人杀害了。
“因一点小事就对人狠下杀手,这样的人确实该依法惩处。”黄震痛心地说。不过,当他合上卷宗的时候,突然觉得这个叫“李贤”的杀人犯的名字很熟悉。于是黄震亲自来到牢里,发现这个李贤果然是当年的故人。
十年前,黄震初中进士,被任命为吴县县尉。一次在街上巡查走访时,黄震看到一个人和一个商贩在街上争吵,,这个人口齿伶俐、逻辑清晰,看起来学识很不一般。这让黄震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情,于是评判时,下意识地对这个人多了一丝偏袒,虽然这个人出手将商贩打伤,黄震却没有责罚他,反而责怪商贩“出言不逊”。而这个受到黄震偏袒的人,就是李贤。后来,黄震还经常邀请李贤在家里喝茶聊天,两人相谈甚欢,为何今日李贤竟然沦为阶下囚呢?
copyright dedecms
牢狱里的李贤也认出了黄震,他盯着黄震说:“人是我杀的,但是也有你的作用。若不是十年前你对我的偏袒,我也不会一步步变得如此霸道、充满戾气。你的偏袒其实不是保护,而是一种无形但却致命的伤害。”李贤说完便低下头,不肯再说一句话,也不肯再看黄震一眼。
“最好的保护其实是公正的评判,即使责罚也是对他人的帮助。而有失公允的评判不是保护,而是偏袒,是包庇,只会让人遭受到更大的伤害。”黄震在故事的最后这样告诫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