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魔幻的奇葩规定上了热搜,说农民竟然不能在自家的房前屋后种蔬菜瓜果,真的是让人大开眼界,惊掉下巴,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呢,4月1号有网友爆料,西安沪宜区一村庄的发布倡议称按照创建诗化互议品质新区,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严禁各位村民啊,在各家的房前屋后种植带藤类的还有叉干类的蔬菜,像黄瓜、西红柿啊,丝瓜、北瓜、西葫芦等等。那通知还说村委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直接进行拆除。你看啊,通知开头写的是倡议,但是看到后面呢,就感觉有些变味了,这哪里是倡议,实际上已经是强制性的明令禁止了,但是否于法有据,又依循合法呢?明明是自家的房前屋后,又是在农村,为什么不能种带藤的叉干类的蔬菜?怎么就有碍居住环境,就不文明了呢?没有了烟火气,那还是农村吗?引发舆论质疑后呢?很快,当晚官方就发布了调查回复,该村呢,是位于西安湖一区甘亭街道的韩村。属于城乡结合部,那村区的布局呢?是统一规划建设的两层联排房屋,各家各户的,没有围墙,属于开放式的庭院。那近期呢,村子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活动,村干部因为落实个人管理责任,迫切拔高了要求,在微信群呢,发布了不当倡议,现已责令纠正,并对相关的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那如此拔高的要求是否与创建文明城市直接相关?通报并没有提及,但显然就是对照着这个标准去的。可为什么把经念歪了,把管理的手都伸进人家家里去了呢?离谱的背后啊,也是现在一些地方用不文明的手段来创建文明城市的通病的缩影。为了所谓的干净整洁,过度追求整齐划一,不近人情,不食人间烟火,形式主义、简单粗暴,更缺乏法治思维,拍脑袋做决定,以行政命令一刀切,而这恰恰是对文明的亵渎和抹黑,与初衷背道而驰。其实,不管是创建文明城市也好,建设品质农村也好,我觉得最先应该对照检查、自行整顿的恰恰是基层。管理部门自己首先出发点究竟是为了政绩,不顾实际,还是为了真正提升整体环境,让百姓受益?其次呢,管理手段是否文明,是否乱作为,有没有越界?创文、创卫、创品质都不是挡箭牌,也不是基层治理的筐,啥都可以往里装。前车之鉴,各地都要引以为戒,,别再让不许百姓点灯、不许村民种菜这样魔幻的事情上热搜了,闹了笑话,更失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