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广西,名陈世海,2023.4月6号我在招聘网站找到手工外发的号码就加微信了解,跟我说,有时间在去,2023年4月8号网站又看到手工外发还在招聘信息,通过微信了解后,2023年4月9微信提供地址到南宁西乡塘区灵秀大厦801,到哪里了,一个男的接待我们,也没自我介绍,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就跟我们说产品加工费,0.6元一个,市场价3.6元一个,还有合同了,之后看产品,解说了产品操作流程,觉得加工费很高就坐下来聊合同,价格回收,产品合格率达到90%就报废率是10%。按照90%合格率给我们结算)首次合同是5000个产品,让我们拿一批货试做5000个产品,报废率是10%,500个产品,公司承担10%的报废率。加工费是,0.6元,按按市场价是3.6让我们交押金18000,交押金之后没有任何发票和收据,让我们看合同了一下,只有一个普通印章,没有任何的身份证和电话号码,那个男就拿手机过来说要支付宝支付18000押金。扫码过去给他,过了一会叫了一个技术员过来,签好合同后,,技术员,给我们操作讲解,一个样品,后让我们实操。我们操作了两个,看了成品。说,稍微注意胶水不要外露,胶水比例很笼统,没有详细告知!也没详细讲解。就说我们注意的问题。然后就说这产品只能做好一次,如果产品表面不平滑高或者低,都是报废的产品不能维修。不能再利用。就安排货品给我们拿回去,5000个产品,报废500个,次品费是公司承担的。发个视频操作视频,笼统不清,.2023年4月17号拿货,交货日期30号,2023年4月23号交货,到了办公室,进来了一个人(所谓技术人员),看了货品。叫我们拿合同书。技术员拿货品看了说我们胶水放少了,或者多了。产品的做坏了,合格率只有30%,按合同来说,押金是退不了。需要按市场价价格3.65000来赔偿,可以尽量争取,让我们继续做下去,老板不同意就让我们签解除协议书。还说,到7月份。有个灯饰的产品。让我们继续代加工,把之前亏损的18000定金可以挣回来,后面他就叫我签订解除协议书,签好协议。要拍原先合同和解除合同协议的照片,工作人员不给拍然后马上把合同拿走了。怎么样也不给拿回来。钱也不给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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