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海南修订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
明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22种具体情形
5月22日,省委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建设自由贸易港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实际出发,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
《实施细则》以中央修订后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为依据,重点在“下”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后续管理、纪实报备、工作责任等方面,对此前印发的《海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作出修订。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8章31条。
《实施细则》坚持对干部的高标准严要求,从政治表现、能力担当、工作作风、其他情形等4个方面,增补、修改和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22种具体情形,并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程序、调整方式以及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 内容来自dedecms
《实施细则》要求,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掌握被调整干部的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和群众反映等,帮助干部认真反省问题,改进提高。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等级或者提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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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还要求,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自觉承担具体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主动落实相关责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结合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我省就印发了《海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有力营造了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干事创业氛围。这次《实施细则》是在原有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要求,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新鲜经验,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能够扛起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记者袁宇)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