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7.1号在济南市槐荫区吉尔大厦三楼(有很多分校)Rizy瑞人华主舞蹈机构报名共交1200元费用,目前只上了一节课,因为学得不开心与想象中不同,且安排的课程不能令我满意,询问负责人能否退费,多次询问负责人坚决表示不退费且说明事前有中途不退费条例。(1、培训机构不退费本身就是违法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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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对方主张合同中约定了不退费的,,消费者可以说明其是霸王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的。)多次沟通未果,该机构将我删除退出群聊,我的费用无处去要,涉嫌侵占他人财产。据了解很多受害者均有几千几百几万不等费用未退回。这种不良风气应该得到解决,从来如此便对吗,因为这类问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才引起这样的普遍现象。等待重视,刻不容缓。纵有明确规定依然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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