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3 日下午在淘票票购票平台购买了长沙 cgv 星星影城《奥本海默》的电影门票,可是在去看电影的途中发生了车祸,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观看,于是同行的朋友马上找到了淘票票客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电影城与消费者构成买卖关系,电影城作为经营者,不允许消费者退改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设置退改签合同条款,关闭退票与改签程序,观众被迫同意其购票后不能退改的政策,其行为构成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合法杈益,加重消费者责任,不退改条款等属于无效条款。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视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因此,商家在电影票app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益是涉嫌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和购买其他的商品不一样,只要消费者还没有入场看电影,就说明还没有享受到电影院提供的服务,所以要求退票并不是无理要求。淘票票客服便跟影院进行协商,最后进行了退款。于是我马上跟淘票票客服说明了情况,这时候离电影开始还有将近半个小时,但是客服让我先自己找影院,可是我打了电影院四五个电话,没有一个是接的,在跟客服多次周旋表示跟影院进行协商,可是直到电影开始,都没进行退款,最后给到我的通知是不允许退款。我对这样的答复表示的强烈的不满于谴责!首先,为什么电影院在营业期间门店的电话是无法正常接通的?为什么明明是同场次电影的情况我朋友可以退款而我却无法进行退款?!我现在的诉求就是长沙 Cgv 星星影院将我未取票观看的 44 元电影票进行原路退款!!!
织梦好,好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