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促使一宗行政案件的原告与第三人达成和解,原告符某自愿撤回对38宗土地案件的起诉。该系列案件未经开庭,从立案到审结仅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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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06年原告符某竞拍取得东方国用(八所)第234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86125.3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后与朱某合作开发,将该地规划成多块宅基地予以出卖。第三人苏某等人通过购买取得宅基地,并向东方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007年至2009年间,由东方市国土局报送审批,被告东方市政府分别向苏某等人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今年7月,符某以苏某等人的土地使用权转受让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审批表上的签名是他人冒充其签名为由,请求撤销东方市政府颁发给苏某等人的38本国有土地使用证。 copyright dedecms
海南二中院行政庭收到上述38宗系列案件后,通过阅卷、询问、查看现场,找到了案件的症结所在。一是从颁证到现在已有六年以上的时间,当时集中办理的土地证较多,在诉请撤销的土地证中可能有部分是符某自己签名的,需要符某再仔细核对;二是符某与朱某合作开发经营这片土地,第三人苏某等人向朱某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属于善意取得。符某起诉的真正目的是要分得卖地的收益,如果朱某的家人同意给符某补偿,便能从实质上解决纠纷。 本文来自织梦
找准了症结,接下来就是对症下药。首先,主审法官耐心释明,要求符某仔细核对笔迹。经过核实,确认有10份土地使用权转受让申请书或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审批表上的签名是符某本人所签,因此对相应的10宗案件撤回起诉。其次,美高梅,主审法官分别与各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从法理、情理、事理各方面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促使符某与朱某的家人达成和解,符某主动申请撤回对其他28宗案件的起诉。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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