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4年3月22日上午11:49分收到微信通知,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冻结。
本文来自织梦
在此之前本人未接受到关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任何传票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自然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法违规受理此案并受理,并对本人进行财产保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dedecms.com
连续多次按照微信冻结所提供的司法机关电话,但是电话打不通(未接通),因为疫情导致生意失败,现阶段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微信里的零钱是目前仅有的生活开销,全靠家人每月救济的一点点的生活费艰难支撑,艰难度日,就因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操作将我们逼上绝路,我们无法维持正常的基本生活,就连买菜做饭都不行……对我的整个家庭生活造成极大影响!特此投诉举报,希望得到及时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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