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9岁童被撞9年拿不到赔偿
家人为看病花光积蓄 希望能执行到法院判决的赔款
南国都市报3月26日讯(记者林文泉 实习生罗玲)万宁一男孩9年前被车撞傻,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14.7万元,家人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如今也拿不到赔偿。现在被撞傻的李可辉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和母亲吴小妹居住在破旧瓦房。
学童放学回家路上被撞 织梦好,好织梦
据吴小妹回忆,2004年4月24日,9岁的李可辉放学回家,在经过万城镇万安大道第15钛厂路口处,被家住长丰镇的蔡某壮无证驾驶琼CGA758的摩托车撞倒,经过抢救,儿子成了智障残疾,至今生活难以自理。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为给李可辉做手术,原本不富裕的吴小妹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并且借了大量外债,可还是因没钱无法给儿子继续治病。如今,吴小妹只能租住在一间破烂瓦房,靠小生意维持基本生活,小孩的父亲李儒伟为给儿子治病筹钱,不得不丢下妻儿去三亚某工地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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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 本文来自织梦
事故发生后,万宁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蔡某壮无证驾驶车辆在未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避让行人,所采取措施不当;李可辉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当事双方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基本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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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李儒伟不服认定,2004年6月24日,省交警总队作出重新认定,维持万宁交警大队作出的认定。2004年10月,李儒伟起诉到万宁法院,后经过多次审判,2011年1月27日万宁法院作出最新民事判决书,蔡某壮被判赔偿李可辉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等合计人民币14.7万元,并且要在判决生效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否则要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蔡某海作为蔡某壮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可判决至今,李可辉一家仍未拿到分文赔偿。
受害人如今在危房中度日 内容来自dedecms
近日,南国都市报记者在万城镇镇南三角铺见到了吴小妹和儿子,只见如今已经19岁的李可辉经常流口水,走路一蹦一跳,像个无忧无虑的孩子,看着如此状态,吴小妹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儿子19岁了,可自出车祸后,智商像小孩一样,不知何时能长大!” 内容来自dedecms
吴小妹把记者带到了自己的铺面,其实说是铺面,还不如说是一间随时可能倒塌的沿街瓦房。瓦房面积约20平方米,据吴小妹介绍,如今只能靠一点小生意维持生计。 本文来自织梦
吴小妹与儿子居住在铺面阁楼上,通过一条没有扶手,破旧得随时可能垮塌的木质楼梯,记者上到阁楼。阁楼很宽敞,地上有一张破旧的席梦思,衣服散落在墙角。 本文来自织梦
“为给儿子看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吴小妹无奈地说。李可辉出事后,已在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了3次脑部手术,家里为筹钱将房屋也卖了,可儿子还是没治好,医生建议还要做手术,但家里根本没有钱再做手术,目前唯一的希望就是能拿到法院判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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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表示,李可辉的案例非常典型。对于这种情况,李可辉的父母可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必须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刘律师表示,首先要拿到对方的财产线索,例如对方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明、银行存款等,随后将线索反映到法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不能超过两年才去申请,否则过了时效,无法强制执行。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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