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4年5月23号晚上发现建行卡401.63元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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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本人未接受到关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任何传票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自然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法违规受理此案并受理,并对本人进行财产保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copyright dedecms
因为疫情导致生意失败,欠了不少钱,现在一直在努力赚钱还款,微信里的零钱和建设银行卡是目前仅有的生活开销,就因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操作,导致我现在无法维持正常的基本生活,吃饭都成极大的问题,对我的生活造成极大影响,特此投诉举报,希望得到及时处理,谢谢 本文来自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