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5月23日,接到谎称拼多多买菜平台电话并通过加微信,受邀请于5月25日早上9点在湖南省龙山县西兰卡普酒店三楼会议厅,参加其组织的:2024社区电商选品会,大概有龙山相关行业40-50人参会。会议期间,他们以拼多多买菜平台直采、公司采购经理的身份、公司视频宣传,详细介绍其平台业务,合作开展流程等内容,会议约有一个多小时,主持的家伙,还要求全程禁止拍照、禁止录像。(其目的明确为后续增加我们的维权取证难度)加入平台合作,平台负责帮我们卖货,售后平台承担,供应商需交保证金19800元,用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数量。大家误以为的官方平台招商活动,被刻意隐藏主体信息,虚假宣传,,诱导签下带有欺诈性质的合同,保证金变定金,预付款9000元损失。 本文来自织梦
“合同诈骗是中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新设立的罪名,即行为人必须有使对方当事人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有欺诈行为。” 本文来自织梦
此公司人员冒充平台采购团队,刻意隐藏实际主体信息,诱导下签定合同。 内容来自dedecms
后续我求证官方平台,非官方平台招商。如有金钱损失,建议报警处理。支付宝扫码给他的,后续已支付宝举报,冻结他账户,支付宝客服称可以配合公安查处。我的诉求,公安立案,调查取证,可以通过支付宝收款,找寻被骗人共同维权,也可以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查他公司客服所邀请的人员名单,通讯公司当天所打出的电话,这都是可以实现的取证方式。撤销合同,追回钱财,并对其严肃查处。减少类似案例发生,与非平台合作违背我签合同的真实意图。 请求公安部门立案处理。更多证据材料,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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