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滩锦宸4栋24楼的业主,于2023年12月底办理的交房手续,交房才4个月,现下雨楼下23楼阳台顶部出现渗水,23楼业主找物业,物业和开发商以"交房前找物业和开发商,交房后找楼上业主"为由,把责任推卸给了24楼业主的我,要我去找楼下业主协商维修及赔偿。这明摆是开放商和物业的不作为和推卸责任。第一,我询问了其它楼层的业主,大家都出现了阳台渗水问题,业主只能自己修补阳台,否则无法居住,,包括了我家阳台顶部同样也出现了鼓包现象。第二,我也查看了购房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也规定了层面防水、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保修年限5年,厨房、阳台地面渗漏保修年限1年,是在维修年限内,应该是开发商和物业予以处理和赔偿。开发商明显是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消费权。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处理,房屋质量问题不容小觑,业主人身安全岌岌可危。 copyright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