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们在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榆市路晨阳家园买房的时候,顺带购买了其负一楼的地下车位和仓库。总价13万买的时候说购买的是车位和仓库。先去选过之就开始交钱,交过钱之后直接就给开了收款收据,问他们要发票说没有发票都是收据。去收车位和仓库的时候给的确是车位和仓库的使用权购置协议,问为什么是使用权购置协议时,被告知反正权限和房产是一样的年限。可是买的时候一直到交钱都没有人告知买的是车位和仓库的使用权呀。如果事先告知购买的只是使用权,谁会花13万够买个使用权呀,13万呀要生吃简用多久才能存够,这都是我们这些平头百姓的血汗钱呀。开发商明明也是承认购买的是车位和仓库呀,又不给发票又不给合同,这又算什么呀,算不算明摆的欺诈呀。 织梦好,好织梦
事情发生之后也打电话反应过,,最后也是不了了之,直到现在都没能依法拿到属于自己的发票和正规的购买合同,如果开发商手续齐全为什么就是不肯给发票和购买合同,但如果开发商手续不齐全,又是怎么能够买卖的。朗朗乾坤到底是谁给他们的底气,视法律如无物。跪求有关部门能够彻查一下,能让我能够依法拿到发票和购买合同,能让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有法可依。跪谢。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