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于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2022年10月上旬,本人陈梦凡在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常德滨湖路分公司报名,,缴纳4万元并签订协议,协议中承诺截止2023年9月30日,确认乙方考试未通过可向甲方办理退费。但甲方没按协议30-45个工作日内将退费金额支付至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经过沟通与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常德滨湖路分公司承诺从2024年3月起将4万元分十期退还,每月退还4000元 ,3月14日,4月30日,5月31日分别收到退款4000元 , 共计12000元,之后6月,7月至今没有任何退费,本人要求甲方退还剩余费用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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