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方融海诱导消费后拒不退费

移动版  2024-08-08 15:52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深圳十方融海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公司深圳拿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用“学完该课程可以带学员挣钱、资金困难可以分期付款、学了不满意可以退款”等条件诱导我购买该平台课程,在和销售确认了不满意可以退费后,我于2024年7月25日在其平台购买了《Al绘画大师精英班》课,看了几节课后觉得并不合适,次日想要退费却被告知无法退费。经过与该公司客服及售后人员特别困难的沟通后无果,于是我通过拨打12315经工作人员指导在“深圳民意速办”小程序进行诉,经过深圳市南山区相关部门的沟通,该公司售后人员回复只退我一半学费,并且不提供任何课程服务,还要求我对此不平等条约保密,,这样的条件无疑是非常不合理的!而诉平台告知我他们只能提出让对方处理事宜的要求,没有执法权,让我拨打法律援助电话。经过和法律援助平台工作人员的沟通,建议我继续走起他投诉路径。 dedecms.com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  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一章、第三条:“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以及第五章、第二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营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将相关处罚信息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内容来自dedecms

我也找过一些过法律咨询公司,他们欺负我不懂法律,各种套路我欺骗我,消费者维权困难不单单是一个黑心公司造成的!希望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能使用国家赋予你们的权利和职责,帮我主持公道,要求十方融海退回我的学费,我现在能相信和依靠的只有我们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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