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两男子犯爆炸罪被判刑

移动版  2015-11-12 20:09  来 源:摘自网络  字号:

因积怨被打,纠集数人报复,双方互扔山猪炮 织梦好,好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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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刘江浩 王忠新 通讯员 黄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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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万宁市人民法院获悉,万宁法院于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多人参与的爆炸案,两男子被以犯爆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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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11年12月31日20时许,被告人林某来、唐某伟等人在万宁市北大镇某酒吧喝酒,期间,被告人唐某伟被与自己有矛盾的施某勇等人殴打。为报复对方,唐某伟便纠集多人守候在万宁市国营东兴农场拖拉机队路口处。 内容来自dedecms

    第二天凌晨3时许,罗某泉、李某达驾驶摩托车经过该路口,被告人林某来就向罗某泉(另案处理)驾驶的摩托车投掷一枚“山猪炮”,发生爆炸后,对方见状也投掷来“山猪炮”,山猪炮爆炸将与唐某伟等人一起来的符某谋、李某庆炸伤。 本文来自织梦

    针对此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来、唐某伟结伙在公共场所投掷“山猪炮”引发爆炸,危害公共安全, 葡京棋牌国际博彩公司,其行为均构成爆炸罪。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来、唐某伟犯爆炸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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