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购手镯消费纠纷

移动版  2024-09-21 03:37  来 源:网络整理  字号:

尊敬的华声在线《湘问诉直通车》栏目组:

织梦好,好织梦

作为一名消费者,我坚信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受到充分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内容来自dedecms

我于[2024年9月9日]在抖音评论区加了微信[长沙市开福区刚青陈箱包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微信号mmm68248购买了三只手镯共计688元。后期抖音评论被骗子删除了,怀疑是恶意引流,连锁诈骗。购买前商家明确表示该手镯几乎没有棉絮和纹路,且给我发送了相关视频,但我收到的手镯完全于图片不一致,以次充好,与购买前商家所发视频中的手镯完全不符,还全是瑕疵,有大斑块。此外,商家承诺手镯有一物一证,到货却没有证书,也没有发票。 copyright dedecms

商家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dedecms.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opyright dedecms

我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拒绝了我的合理诉求!并且电话不理微信不回拒绝沟通,现请求社会法律能还人民一个公正安宁!而且后期通过网络途径发现该家皮包公司长期在微信骗人捞钱,已经在各大平台能看见他家的诉,后期图片证据会一起放出来,仅仅是近两个月类似案件就有38起之多,但是大家都没有得到知道好的回应与处理,希望长沙市场监督局能履行职责与义务,给予封号处罚并退还款,不为我个人,为了这一帮被欺骗的消费者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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