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被KTV营销在芦淞区天域KTV说的是唱歌三小时酒水包厢等一切包干是1800元,结果消费了4000多元,并且KTV工作人员对我解释说那个营销不是他们工作人员,那他们只提供服务,他们自己也说了在他们那里消费,唱歌三小时必须是按四小时收费并且是按人头收费,喊他们开具相关票KTV不能开具票据,事后通过12345反映到了芦淞区文体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局说是消费问题让我找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是他们只监督商家有没有在店里明码标价,我这个是在网上谈的价格,不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而且两个部门建议我去法院诉讼,,而且相关部门并没有主动找我要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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