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11月8日在微信上通过信用合约分期购买了该工作室的创米奇库服务项目,分六期,每期480元,共2880元,其中我并不知道有合同,她指点我完成信用合约并发截图给她,根本没有看到有协议,她也没说,并且还有违约金该条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该条例对我并不生效,所以我要求退款,取消订单,取消分期付款订单是只能跟她私人号说要退课,但是他说第一学期已经开课了,只有把第一学期学费交了才退课,现在我已经交了480元办理退课,又让交680元的手续费,课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全部给我了,该机构虚假宣传机构违规经营,不具有授课资质,超范围经营,本人没接受课程,对方机构网上风评教学质量差,机构诱导本人分期。我要求解除这个分期付款,并把已交过的480元退回来,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商,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诉求内容是,, 解除分期。 本文来自织梦